因工作需要,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原则
(一)坚持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(二)坚持需求导向,按岗聘用的原则。
二、招聘岗位
横峰县政务服务大楼保洁5名,保安5名。
三、招聘对象基本条件
(一)招聘对象。
劳动年龄内,有劳动能力符合条件的就业人员。
(二)招聘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社会主义,遵纪守法,作风正派,有事业心,服从公司分配;
3.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(1964年2月5日以后出生),女性在50周岁以下(1974年2月5日以后出生);
4.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横峰县户籍,身体健康,勤劳能干。
(三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。
1.受过党纪、行政处分未解除的。
2.服刑期间的各类人员。
3.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各类人员。
4.丧失劳动能力的各类人员。
四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。
1.报名时间: 2022年2月7日至2月9日(上午9:00—11:30,下午13:30—17:00)。
2.报名地点:横峰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(横峰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侧)
联系人:童青 联系电话:15879362366
3.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
4.报名所需材料:
(1)户口簿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(2)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;
(3)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;
(4)《报名表》2份(附后)现场领取报名表;
(二)资格审查。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(证明)原件和复印件到横峰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现场确认。对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发现,取消资格。
(三)面试。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面试,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(四)聘用。
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,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。实行2个月试用期管理(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)。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、不能胜任工作的,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。
五、工资待遇:被聘用人员的月工资待遇按横峰县财政局核发标准执行,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。
2024年2月7日